乡镇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
更正公告
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.3.2:投标保证金
3、转账方式:
3.1、必须以转账形式交纳到指定账户,且应当从该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;一经发现非从基本账户交纳,投标无效,一切后果自负;交款单确认栏必须注明 项目投标保证金,不接受以任何个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。请携带银行相关单据到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武安市中兴路西头万腾大厦)二楼财务科换取收据,凡无收据者视为无效的投标人。
3.2、到账时间:投标截止日的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∶00时前到达指定账户;开标时以出示收据原件为准。
3.3、保证金退还: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退还;如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生投诉的,相关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调查结案后按处理意见退还。退还时需持保证金收据原件,中标人退还时还需另持经正规备案的合同原件。
更正为:
3、转账方式:
3.1、必须以转账形式交纳到指定账户,且应当从该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;一经发现非从基本账户交纳,投标无效,一切后果自负;交款单确认栏必须注明 项目投标保证金,不接受以任何个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。
3.2、到账时间:投标截止日的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∶00时前到达指定账户。
3.3、保证金退还: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退还;如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生投诉的,相关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调查结案后按处理意见退还,中标人退还时还需另持经正规备案的合同原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