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(馆自然告字[2022]018号)
馆自然告字[2022]018号 2022/9/30
经馆陶县人民政府批准,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(幅)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:
宗地编号:2022年31号宗地总面积:40277.37平方米宗地坐落:文华街南、春和路东侧
出让年限:70年容积率: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建筑密度(%):小于或等于25
绿化率 (%):大于或等于35建筑限高(米):小于或等于55
主要用途: 城镇住宅-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区位郊区
土地用途明细用途名称面积土地级别
城镇住宅-普通商品住房用地40277.37四级
投资强度:万元/公顷保证金:6500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
起始价:12991万元加价幅度:10万元
二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,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。
三、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,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。
四、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,见拍卖出让文件。申请人可于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9日到邯郸市丛台区安居东城商务楼a座获取拍卖出让文件。
五、申请人可于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9日到邯郸市丛台区安居东城商务楼a座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。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10月19日17时00分。经审核,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,具备申请条件的,我局将在2022年10月20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。
六、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10月21日10时00分在馆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908室进行。
七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:
1、竞得人应在拍卖出让结束后与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《成交确认书》及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。竞得人若不能按规定签订《成交确认书》或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的,取消其竞得资格,保证金不予退还。
2、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,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期限缴纳出让价款。出让成交地价款中不包括土地交易手续费和契税。若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付清地价款,则视为违约,可依据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的有关条款追究竞得人的违约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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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地址:邯郸市丛台区安居东城商务楼a座
联 系 人:尚女士
联系电话:1332300449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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